
2022年5月5日,隨著代理申訴律師在行政調解書送達回證上簽字,A商店與青島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島某區人民政府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申訴再審一案,在國浩青島管理合伙人周鵬、律師李曉麗的努力參與下得以調解結案,消弭了當事人多年的上訪執念,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誤售30斤不合格鴨蛋,當事人被罰5萬元。
王某是個體工商戶A商店的經營者。2019年3月,王某以190元的價格從農戶處購買了30多斤鴨蛋,并在A商店銷售,盈利不足50元。在青島某區市場監管局對該批鴨蛋的抽檢中,經檢驗鴨蛋中殘留藥物量超標,并作出行政處罰,對A商店罰款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二、復議訴訟接連受挫,當事人走上漫長信訪路。
王某認為處罰決定書適用法律錯誤,以A商店名義提起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區政府與一、二審法院基于殘留藥物的危害性及處罰標準規定,均維持了該處罰決定。王某仍不服,認為該處罰“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不斷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青島中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國家信訪局等上訪達三年之久。此時,罰款和滯納金執行數額已超過10萬元。
三、律師、法院合力化解信訪難題。
青島中院受理A商店的申訴后,依照青島市政法委《關于推行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決定委派周鵬律師、李曉麗律師參與化解該信訪疑難案件。兩位律師多次會見信訪人,詳細研析了該案訴訟材料后,認為本案原審判決在法律適用、證據認定等方面存在瑕疵,遂向青島中院提交法律意見書,建議中院依法再審糾錯。
周鵬律師、李曉麗律師考慮到信訪人的實際情況,為引導其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化解信訪糾紛,及時為A商店提供了免費代理申訴再審法律服務。經申請查閱行政處罰及行政訴訟一、二審卷宗材料卷宗、與信訪人反復調查核實后,周鵬律師、李曉麗律師認真研究了本案的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問題,并克服疫情影響,前往青島某區市場監管局了解情況、與執法人員溝通案情,反映王某的經營困難情況,表達了希望化解信訪糾紛的意愿。同時,周鵬律師、李曉麗律師還反復為信訪人王某疏導情緒、釋法析理、分析案情,努力促成信訪人同意息訪,同意與市場監管局達成和解。本案青島中院承辦法官也對各方進行了多輪次、背對背的調解工作。

4月27日,在代理申訴律師以及承辦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各方達成了初步和解方案。A商店認可該行政處罰決定合法,同時市場監管局考慮到A商店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消除減輕危害后果,以及經營困難等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決定降低罰款數額,各方承諾本案互不追究。
5月5日,王某在周鵬律師、李曉麗律師的陪同下來到青島中院,由于疫情防控原因,王某委托兩位律師出庭調解,其在庭后簽署了調解筆錄。青島中院裁定本案再審,隨即再審庭審中達成調解,并制作行政調解書。王某拿到了調解書后,對周鵬律師、李曉麗律師表示感謝,就此息訴罷訪,三年信訪老案,得以圓滿化解。
周鵬律師作為青島市律師協會涉法涉訴信訪及申訴代理委員會主任,積極組織并參與信訪疑難案件的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政法機關及委托人的普遍好評。周鵬律師代理的案件曾先后獲評“青島市律師申訴再審典型案例一等獎”“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優秀案例”“首屆律師公益(社會責任)十大典型案例”等。一直以來,國浩青島熱心公益,將繼續積極推進和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以實際行動踐行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