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學習知識的目的在于用知識指導實踐,以攺善客觀世界;實踐的結果不僅驗證了知識,還改變和豐富了主觀世界,當然是“不亦說(悅)乎”。
朋友指志趣相投者,有相同的求知興趣,自然能夠談論共同的話題,或探討交流或辯論反駁,使自己的知識能夠深化或修正,古代人口稀少,讀書人的比例很小,又交通不便,能夠同仁相聚討論學問,當然是“不亦樂乎”了。
然而學有先后、各有所專、天賦各異,必定有別人不能理解自己的時侯,而且也未必是人家不理解,可能是自己學問不精觀點錯誤,這時就可能產(chǎn)生怨懟情緒,以為別人不理我。
孔子教導我們不要總是認為自己正確,即使自已正確也不要埋怨別人不理解。這才是高尚的“君子”。孔子在此并未言及不慍的情況下如何作為,筆者理解,首先要根據(jù)對方意見反思觀點,如果還是認為自己正確,則要堅持并進一步闡釋。孟子“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之謂。
作為法律人,孔子上述言論至關重要。無論是律師、法官、檢察官都從事的是運用法律法規(guī)解決現(xiàn)實問題的實踐活動,必須學而時習之,習而時學之;同事之間應當多探討研究理論和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正如培根所說“辯論使人明智”;自以為是、先入為主、不聽取他人意見是司法工作的大敵;總覺得懷才不遇、別人不賞識自己,是提升自己最大的障礙。
重拾儒家思想,提高自我修養(yǎng),將是法學教育的重要補白,對營造出和諧、秩序有效的司法環(huán)境產(chǎn)生重要影響。
之二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又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人之本與?
有子是孔子重要的弟子,其言論應該是最直接反映了孔子的思想,這段關于孝悌的言論是儒家的核心理論。儒家思想主要論述人際關系,大至天下國家,小至宗族家庭,以人際關系的原則為繩矩,通過日常生活的修為達到克己守禮。
儒家很少論及人與自然的關系,偶有論及也是借以說明人倫關系。
孝,乃對父母及長輩的正確態(tài)度,不僅包括對自己家族內(nèi)部長輩,也包括長輩的親友的正確態(tài)度,包括的范圍很廣;同樣,悌也不僅包括對自已兄弟的正確態(tài)度,也包括親朋好友同事國學等同輩人的正確對待。孝悌的對象幾乎包括了社會絕大多數(shù)成員,是基本的行為準則。如何對待他人,其前提必須是對自已和他人以及自已與他人之間的關系有個準確的定位。兩千年前的社會關系以等級秩序為特征,與當今社會有太多的差異,但按照所處社會的規(guī)范確定自已地位并確定自已與他人的關系卻是永恒的規(guī)則,用法律概念來解讀就是權利義務關系。
人人守孝悌自然社會和諧,矛盾減少到最低,反叛社會規(guī)則的事自然少有發(fā)生。
君子所務之本,應指恪守權利義務。本立而道生之道,當指和諧的社會規(guī)范即“良法”。道教之道,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是更宏觀的宇宙本源,儒家之道的概念似不同于道家,孔子曾師于老子僅是傳說。但從孝悌是人倫之宗的意義上講,兩家道的含義也相近。
于法律人來說,凡事厘清權利義務關系,權利的行使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之內(nèi),義務履行盡心盡力,同時遵從其他社會規(guī)范,做模范遵從道德規(guī)范的知識分子,實現(xiàn)依法律為主要規(guī)則的和諧的現(xiàn)代社會關系則為期不遠矣。
之三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巧言指花言巧語,令色指討好別人的樣子。花言巧語刻意逢迎討好別人的人,很少是仁者。此處孔子把巧言和令色結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鮮矣仁”的形象,如果只是巧言沒有令色,或者只有令色沒有巧言,則不是判斷是否“鮮矣仁”的對象。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通常解釋為愛人。愛別人是一切高尚品德的起始,善良、同情、熱情、勤勞、勇敢等等皆根源于愛,也就是仁。仁有天生因素,也有后天修養(yǎng)的因素。
為什么巧言令色的人通常不是真正的君子呢?蓋有以下因素:
一、恩格斯說,語言是思維的外殼。正常情況下人應該直接表達真實思想,如果挖空心思用花言巧語并諂媚逢迎,說話者就可能有其他目的,或者編造謊言,或者掩蓋真相,或者編織陷井。筆者在長期律師生涯中也經(jīng)常遇到當事人熱情急切的表白,稍加注意觀察,就會發(fā)覺其另有心機。
二、言語謹慎才可以表達正確的判斷。語言的功能主要在于交流,交流的基礎在于傾聽,只有在充分明白交流對象思想的基礎上才能有充分有效的溝通。法律人最大的忌諱就是沒有搞清事實和沒有明白別人意思的情況下夸夸其談。孔子非常重視表達的方式和態(tài)度,論語中多處談及,有“敏于行而訥于言”的教誨,也有“仁者,其言也讱”的贊賞。
值得注意的是,該段言論是不完全的否定句。孔子并未說巧言令色肯定是不仁,而是“鮮”有仁。現(xiàn)實中有的出于善良本意的花言巧語和謊言,可能體現(xiàn)了行為人的仁心宅厚和公平正義信念。
之四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曾子名參,是孔子思想的傳人,論語記載孔子曾囑咐其“吾道一以貫之”,并將孫子子思托孤于他。
曾子每天多次反省自己,為別人做事是否盡心盡力了?與朋友交往是否信守承諾了?孔子之道是否踐行了?
儒家的學術特征之一就是知行合一,治世和修身并行。不斷反省是提高自身的重要方法,反省內(nèi)容包括忠以做事、信以作人、踐行理想。
此處的“三”有虛指和實指兩種理解,但對理解本文無差異。“習”應理解為踐行,和“學而時習之”同。先秦語言中“習”沒有復習的意思。傳,是指孔子傳授的學說,即“所傳”。孔子所傳雖然包括專業(yè)知識,如“六藝”中的御、射等技藝性的知識,但顯然該等技藝性的知識不能天天踐行,所以主要是學說、思想。
忠于受托之事,是盡己所能改造自然和社會的實踐活動,是發(fā)揮知識和才能實現(xiàn)理想的必要途徑,更是修身養(yǎng)性完善自我的現(xiàn)實要求。誠信是儒家的大德,是君子作人根本,論語中還有“人而無信,不知其可”的言論,誠信是社會秩序的基石,是社會合作能夠正常開展的前提。儒家以弘揚本家思想為己任,強調(diào)在日常生活中踐行和宣揚儒家思想,把每天的行為與孔子學說相對照,日日檢省,曾子宏道之堅毅可見一斑。
本篇于我們法律人的教義,一在于自我反省的精神,二在于對專業(yè)的孜孜以求,三在于對具體業(yè)務的勤勉盡責和與人交往的真誠守信。
之五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
這是孔子訓教弟子的一段話,一般解釋為:你們(指弟子)在家應遵守孝道,出門應遵守悌道,言行謹慎并誠信,廣泛地愛眾人,并親近仁德之人。這樣做了,如果還有多余的精力,那就學習文化知識。
筆者認為上述理解有的地方似可商榷。第一,遵守孝道的地方未必僅限于“入”,遵守悌道的地方未必限于“出”,家中也有兄弟姐妹,悌道也要遵行,在外也有老師尊長,也要遵行孝道。“入則孝,出則悌”應該是古漢語普遍存在的語法現(xiàn)象“互文”,應理解為“在家在外都要遵行孝道和悌道”,這才能和后面的“泛愛眾”思想相統(tǒng)一。第二,“行有余力則以學文”的“文”,在古漢語中作為文化知識的含義很少見,在論語中沒有發(fā)現(xiàn)有作為文化知識含義的用法,而且這樣解釋也否定了前面的行為屬于文化知識。孔子的主張是學而時習之,也就是先學,然后不斷實踐,前述解釋,卻是先實踐,有余力時再去學習,和孔子主張不相符。本人認為,此處的“文”與論語后面一則“質(zhì)勝文則野,文勝質(zhì)則史,文質(zhì)彬彬,然后君子”中的“文”含義相同,是外表的優(yōu)雅優(yōu)美,和“文過飾非”的“文”相近,是和質(zhì)相對的概念。這段話前面的意思,是孔子要求弟子做到的仁的實質(zhì)內(nèi)容,即內(nèi)心動機的純正,在學有余力的情況下,再注意學習表達方式方法的優(yōu)雅得體。
孔子的教誨,提醒我們無論什么場合都要注意言行,不能妄言亂行;內(nèi)心的善良動機很重要,人人動機善良,且都相信他人的動機善良,則社會和諧天下大治;仁德是根本,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使人容易接受。
作者:國浩上海合伙人 寇樹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