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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電影解說類短視頻平臺合理使用以及中國電影著作權海外保護之淺析

作者:張楠婕 劉明 國浩律師事務所 瀏覽量:

內容提要:我國新《著作權法》從概念界定上將電影解說類短視頻納入至視聽作品一類,從立法高度上保護短視頻的創作、傳播與迭代更新。隨著中國電影在東南亞的熱播,除帶來中國電影經濟的快速增長和文化軟實力的不斷增強等正面影響外,也刺激了中國電影在東南亞短視頻平臺的熱捧,剪輯、拼接、解說、惡搞等一系列問題也隨之而來。尤其以泰國為典型,中國電影在泰國網絡短視頻平臺解說現象更為興盛,但泰國短視頻平臺總以“合理使用”作為中國海外著作權涉嫌被侵權的常用抗辯理由之一,進而引發了“合理使用”與“保護在先作品”一系列沖突問題。本文以泰國電影解說類短視頻平臺合理使用問題為切入點,探析中國海外著作權保護問題,旨在中國電影解說類短視頻跨進著作權得以周延保護建言獻計。


全球范圍內短視頻平臺覆蓋人群不斷擴大,在中國頭部平臺抖音、快手已發展成超級應用,2016年快手(Kwai Go)和抖音(Tik Tok)相繼踐行國際化戰略。2017年Tik Tok開始在東南亞盛行,至2019年Tik Tok在印尼、越南、泰國和馬來西亞的月活躍用戶達4350萬。根據Sensor Tower數據顯示,截止2020年12月,Tik Tok收集程序在東南亞的下載量已經超過3.6億次,其中半數用戶年齡不到30歲。東盟2020年數字經濟規模首次突破1000億美元,到2025年將超過3000億美元。僅短視頻訂閱一項,到2025年有望突破30億美元。與此同時,中國自2017年便躋身全球影視劇生產大國之列,每年有大量影視作品通過電視臺、網絡平臺在東南亞熱播,廣受當地青年歡迎熱捧。

短視頻與中國影視劇的交互傳遞與結合,電影解說類短視頻在東南亞極其火爆,擁有廣大的消費市場。將中國的影視劇片段剪輯、拼接,并選取其核心情節配以解說或評論,或者通過片段重新拼接編設新的情節的方式創作而成的電影解說類短視頻,上傳至其短視頻平臺賬戶廣泛傳播圈粉,成為了較為普遍且具代表性的視頻形式。然而,由于該類視頻創作者使用的大多為原視聽作品的片段,且一般未經過原著作權人許可,涉嫌侵犯中國影視作品著作權利。東南亞國家著作權保護立法和司法制度差異較大,多數權利人對東南亞的法律情況和維權途徑并不了解,且考慮到跨境維權成本、效率等因素,對于此類侵權行為只能采取漠視的態度。然而隨著我國不斷要求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對于我國影視作品在域外的著作權保護和維權必然提上日程。

泰國是東南亞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有相對悠久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沿革。中泰兩國文化交融,源遠流長,中國影視作品在泰國大熱成為必然。2015年泰國購買并播出的中國輸出電視劇占我國整體輸出量的38%,2019年僅泰國電視臺播出的中國譯制片就超過100部。而隨著中國網絡綜藝節目的播出,泰國多個視頻平臺也購買著作權同步播出綜藝節目。以上節目為影視片段剪輯的短視頻作品提供了大量素材,因此,在例如Tik Tok, Youtube, VivaVideo等應用程序上,充斥著大量以中國電影精彩片段剪輯配合泰語或英文解說,或者另行遍設情節而進行二次創作的“作品”,同樣涉嫌違反泰國著作權制度,侵害中國影視作品著作權人權利,本文旨在淺析電影解說類短視頻在泰國法律制度項下的法律性質,并對我國以電影為典型的視聽作品的跨境維權提出建議。

一、電影解說類短視頻在泰國著作權法項下的法律性質分析

(一) 關于電影解說類短視頻是否構成泰國著作權法項下的“合理使用”

電影解說類短視頻則指創作者通過將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的片段進行剪輯,并選取其核心情節配以解說或評論的方式創作而成的短視頻。電影解說類短視頻主要是以視聽作品為素材,并且大多數作品片段的使用往往未經過視聽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因此短視頻制作人所進行的二次創作是否存在侵權,只能通過界定該創作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泰國《著作權法》(Copyright Act)于1994年正式實施,后經過數次修改。現行著作權法第4條對影視作品(Cinematographic Work)做出定義,即“由一系列圖像組成的視聽作品,這些圖像可以連續顯示為動態圖像,或者可以記錄在其他材料上以連續顯示為動態圖像,包括伴隨這些動態圖像的聲音(如有)。同時,第6條規定了影視作品屬于受著作權法保護范圍。基于第4條規定的作品作者的復制權和改編權,該法案第15條規定著作權人對于復制權和改編權享有排他性權利。

(二) 電影解說類短視頻不能構成泰國著作權法項下的“合理使用”

泰國《著作權法》Section 32(1)規定了合理使用必須以“不與著作權人對著作權作品的正常使用相沖突,也不合理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為前提,與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一致。縱覽Section 32(2)列舉的合理使用情形,就電影解說類短視頻而言,Section 32(2c)規定的“對作品提出的評論、批評或建議”可作為影視評論類視頻制作者或發布者對其使用原影視作品片段不構成侵權的抗辯理由。但是基于泰國《著作權法》規定“不得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的使用前提,解說類短視頻在保留了原電影的電影主題、核心創意、故事情節等要素的基礎上進行剪輯、重組作品,某種程度上是對原影視作品的“劇透”。從著作權人的角度上看,極大可能導致票房和收視率減少,市場利益受損。

而另一種電影類短視頻則是制作者以原作品為素材,獨立創作構思出不同于原作品敘事邏輯和臺詞解說詞,進而剪輯拼接相應的影視片段,重新組合形成完整的作品。此種方式則完全超越“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首先是構成對原影視作品的改編,屬于侵犯原著作權人改編權的行為。另外,如果援引Section 33關于合理引用作品的條款,則必須考慮引用比例。拼接類短視頻全部引自原影視作品的動態圖像,超越合理范圍。

二、對于外國作品的保護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協定)第三條就國民待遇作出規定,泰國著作權法規定,即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在遵守《巴黎公約》(1967)、《伯爾尼公約》(1971)、《羅馬公約》或《關于集成電路的知識產權條約》中各自規定的例外的前提下,每一成員給予其他成員國的待遇不得低于給予本國國民的待遇。泰國《著作權法》第五章對于外國作品在泰國域內保護作出規定,即加入的著作權保護協定的簽約國公民的著作權,或泰國參加的國際組織所保護的著作權,均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以上是對TRIPS協定國民待遇規定的回應。中泰兩國均為TRIPS協議的締約國,因此在中國域內首次發表的影視作品的著作權可以在泰國《著作權法》項下取得同等保護權利。

雖然TRIPS機制認定了著作權的全球性,但知識產權保護仍存在法域之分。影視作品逐漸數字化必然導致侵權行為發生地的認定逐漸模糊,不同法域對行為性質的界定也存在差異。另外在跨境訴訟過程中普遍存在的損失難以固定、域外取證等困難,以及不熟悉泰國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和實操經驗的多重障礙。因此,一般情況下,相較于電影類短視頻制作人的侵權行為導致的損失與權利人提起跨境訴訟所花費的成本,多數權利人則極可能采取放任態度,而非積極維權。

三、泰國短視頻平臺解說中國電影的現狀與法律規制

泰國用戶量較高的Tik Tok、YY、YOSHI等短視頻網絡平臺通常會根據泰國網絡用戶的喜好來推送各種例如“一分鐘讀懂XX電影”、“五分鐘帶你看懂XX電影”等系列專門解說中國電影的短視頻。但是對于該類視頻的制作是否存在侵權目前泰國當局并未做出明確的界定和判斷。當然,部分著作權人認為中國電影要走向海外,要借力解說短視頻的推廣與宣傳,因此也鮮少對此行為提起訴訟或者投訴。但是隨著我國影視作品對外輸出規模的逐步擴大,部分短視頻假借解說進行海外盜版、惡意剪輯、牟取商業利益等違法行為必然損害著作權人權利,權利人怠于主張權利也必然導致損失擴大或局面失控。

實際上,泰國《著作權法》(2015修正案)就著作權侵權的行政和刑事處罰已經做出更為嚴厲的規定。根據修正案,侵害他人著作權的,將判處所造成損失兩倍的懲罰性賠償。另外,如侵犯著作權保護技術用于商業用途的,罰款增至5萬至40萬泰銖,此外行為人可能面臨3個月到2年不等的監禁。故此,如著作權人怠于行使民事起訴或行政投訴,泰國司法部門仍可依職權查處著作權犯罪行為。但是,雖然泰國平臺中發布中國電影類短視頻現象極為突出,截止目前泰國法院尚未就解說類短視頻侵犯原創影視作品著作權做出刑事判決。可見泰國的司法部門對上述侵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仍持謹慎態度。相較而言,更傾向于引導短視頻平臺、制作者、原創權利方通過協商方式解決侵權問題,輔以行政機關的介入和懲治侵權行為者。

四、RCEP項下推動提升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中國著作權的域外保護標準

我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就“避風港原則”做出明確,即對于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網絡自動接入服務、傳播服務、信息存儲服務、搜索或者鏈接服務時滿足:(一)未改變服務對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二)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存在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侵權;(三)未從服務對象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四)于接到權利人通知后及時刪除義務,則可免除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賠償責任。但是,隨著網絡監管力度趨嚴,短視頻平臺經營者就“明知或應知”的認定標準愈高,甚至需主動承擔審核義務方可免責。縱觀各國內主流短視頻平臺內容的審核程序和方式,植入內容識別技術,例如設定關鍵詞查詢、檢索,建立重點作品監控名錄,再結合人工審查、投訴即刻下架等措施被廣泛采用。

《區域全面經濟伙伴協定》(RCEP)于2020年11月正式簽署,標志著東盟10國+澳中日韓新5國建立的當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經貿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建設啟動。協定第十一章規定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被業界稱為“TRIPS-PLUS”,原因在于其所規定的締約國義務標準高于TRIPS。泰國議會于2021年2月11日通過RCEP協定,隨后中國于3月22日正式批準協定。雖然協議需有6個東盟國家和3個非東盟國家正式批準后60天正式實施,但毫無疑問,該協定為中泰兩個知識產權高標準雙邊保護做出原則性規范。

Art. 11.15電子權利管理信息保護作出規定:

為保護電子權利管理信息(本章以下簡稱“RMI”),針對任何人未經授權,明知或以合理理由應知該行為會導致、促成、促進或包庇侵害本章項下的任何著作權或相關權利的行為,各締約國應當提供充分和有效的法律補救措施:

(a)刪除或更改任何電子RMI;或

(b)在明知RMI未經授權進行刪除或更改的情況下,發布、進口(用于發布)、廣播、傳播或向公眾提供固定在錄音制品中的作品、表演或錄音制品的復制品。

【說明】

就本條而言,權利管理信息指:

(a)識別作品、表演、錄音制品,作品的作者、表演的表演者、錄音制品的制作者的信息;或識別對作品、表演或錄音制品擁有任何權利的所有人的信息;

(b)有關作品、表演或錄音制品使用條款和條件的信息;或

(c)代表(a)或(b)向所屬信息的數字或代碼。

各項信息包括作品復制件、或附于錄音制品上的表演,或錄音作品;或在向公眾傳播作品、附于錄音制品上的表演或錄音制品。

因此,可預見的是,泰國政府在現有著作權保護體系下,將就短視頻平臺的審查義務和強化措施做出更為嚴格、可行的規范。且權利人投訴+平臺審查機制的有效落實也為中國影視作品權利人提供了更為簡便、高效的維權途徑。

五、結 語

中國電影在泰國解說類短視頻平臺收到了熱捧,這意味著中國文化自信與中國電影影響力與日俱增的繁榮景象,但也預示著我國需要在現有的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框架下,作出更多努力來維護中國電影海外著作權。在中國電影跨境在泰國解說類短視頻大放異彩時,必須建立中國電影海外著作權的風控和預警機制,通過國際合作加強各國域內網絡服務商審查責任,完善跨境合作、協商、跨境維權路徑。明晰合理使用的界限、暢通二次創作維權渠道,助推《關于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的合作備忘錄》的細化和落實,為二次創作者提供了便捷的許可途徑的同時能有效激勵其創作熱情,同時有助于實現跨境作品價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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