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仲裁視野,解析仲裁之術,把握發展脈搏。2023年12月23日下午,國浩律師事務所、Arbitration Chambers、Rede Chambers、HKA、艾金律師事務所(Akin)共同主辦的“中資企業和中國律師如何贏得國際商事仲裁”交流會成功舉辦,八位來自世界各地的國際專家學者、國浩仲裁領域資深涉外律師齊聚線上,從不同的角度為中資企業和中國律師如何應對國際商事仲裁出謀劃策,以期實現多方共贏。
洞察仲裁視野,開拓國際思維
國浩天津合伙人白顯月主持了本次交流會,并以《國際與國內仲裁的差異和中國企業的應對》為主題作了“開門”分享。他指出,國際仲裁與國內仲裁在效率和技術手段,仲裁程序的內容、管理手段及各方的作用角色,程序推進風格,證據披露和舉證責任,仲裁員選定,臨時措施等方面有著重要區別,而這些差異決定了中國企業在應對國際仲裁時必然需要采取相應的策略調整、及時制定相應的方案,以有效應對跨國性的爭議解決程序。
國際仲裁案件中,專家如何發揮應有的作用?HKA合伙人、中國區負責人鄭寶強認為,國際仲裁案件中,尤其是復雜、專業性強的案件,專家意見可能改變案件走向、影響案件的“天平”。他認為,專家證人應了解爭議的問題、證據范圍和職責,通過準備對爭議的初步意見、縮小爭議問題范圍、協助準備訴狀、編寫專家報告、出庭舉證等方式提供誠實、獨立、公正和專業的意見,以協助仲裁庭高效公正地解決商事爭議。他還建議律師選擇專家證人時做好盡職調查,綜合考慮專家的聲譽、資質、相關經驗、成本、團隊合作等因素,盡量避免陷入責備文化、偏離專業領域、辯護風險等常見困境。
解析仲裁之術,共享實務經驗
基于國際仲裁員和跨境代理律師的視角,國浩南京合伙人陳發云指出,案件管理才是取得勝訴和成本控制的關鍵?!捌髽I在參與境外國際仲裁時往往重點關注勝訴的機率、成本與效率兩大問題,而忽視了案件管理的重要性”,為此,他建議企業要全力支持與配合,聘請經驗豐富的涉外律師,整合全球優質法律資源,讓律師對案件進行包括仲裁策略的制定、文書交換、證據開示、證人準備、開庭、與境外各方進行有效協調與溝通等在內的全流程管理,以最大程度上掌握、駕馭與主導案件流程。他還提醒企業要注意國際仲裁的理念文化、思維方式、團隊溝通等方面的差異,充分考慮境外國際仲裁的復雜性。
美國艾金律師事務所(Akin)合伙人楊炎龍(Ing Loong YANG)建議仲裁庭應高效利用多種程序工具、手段和技術,從而提高國際仲裁的效率、降低當事人的金錢和時間成本。他介紹道,仲裁庭可以主持召開程序管理會議、發出程序令、利用好科技手段和設備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利用法律和規則賦予的權利激勵當事人遵守規則、誠信仲裁,明確相關時限、對于特定事項進行中間裁決等。不過他也指出,雖然使用技術通常會提高效率,但情況并非總是如此,應考慮所提出的具體信息技術工具、實施時間和方式、相關成本以及仲裁庭、當事人和參與仲裁的其他相關信息技術用戶使用信息技術的成熟度和經驗。
國浩濟南合伙人趙煜聚焦“國際商事仲裁中的臨時措施”,闡述了向法院、仲裁庭和緊急仲裁員申請臨時措施的利弊,指出國家法院具有直接的約束力和較強的執行力、但不一定總是愿意介入,而仲裁庭和緊急仲裁員都無法約束第三人、沒有直接的執行力,但后者有著速度快、當事人主動履行情況較多等特點。他建議,中國企業在面臨需要申請臨時措施的場景時應從仲裁協議、仲裁規則、仲裁地立法和可能的執行地立法等四個維度考量和定奪,并對緊急仲裁員可能需要證明急迫性、要注意執行地法律是否認可仲裁庭的臨時措施等實務作了提示。
“制裁法不是國際公法,制裁法的實踐在于各大國家的法律規定”,REDE CHAMBERS大律師兼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及中國科技部高端外國專家蘇穎分享了國際制裁對仲裁的影響和解決方法。在簡要介紹了國際制裁的分類及內容后,他將重點放在了制裁對仲裁案件程序和仲裁案件實體的影響上。他指出,對于仲裁案件程序,制裁會對律師代理、訴訟/仲裁融資、開庭、仲裁費收付款、執行等方面造成阻礙;而對于仲裁案件實體,則可能會面對因國際支付系統無法使用導致的支付問題,或者貨物交付困難、合資/投資項目無法實施等困擾。
香港仲裁事務所主管、國際仲裁員Gavin Denton主要介紹了程序令的主要內容及其在制作時需要注意的問題。他指出,仲裁庭制作程序令時需注意爭議性質、管轄地、適用法律和規則、律師經驗,以及仲裁協議是否已規定仲裁地、適用法律和仲裁語言,是機構仲裁還是特別仲裁及根據適用規則處理的內容等方面的問題。他還分享了仲裁庭如何在仲裁程序推進過程中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進展過程中出現的動向及時調整和更新程序要求和安排,并提出了盡早商定聽證會日期、定期安排案件管理會議、把關文件披露等實務建議,以期提高仲裁效率、降低仲裁成本。
把握發展脈搏,推進涉外法“ZHI”
國浩上海合伙人黃寧寧就《上海與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這一宏觀主題進行分享。他從上海的境內和境外仲裁機構發展現狀著手,著重歸納了《上海市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條例》的重點內容,認為這一條例充分體現了上海用地方性立法為打造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提供立法保障的積極態度。最后,他分享了自己對涉外法制和涉外法治的思考:一是涉外法制建設(尤其與中國公民、企業海外權益保護相關的)將得到進一步加強;二是建設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需長期規劃、久久為功;三是如何提煉自貿區經驗為法律,將是制度性開放的重要內容;四是中國涉外律師在國際舞臺上既要做中國利益的維護者,也要做中國法治故事的講述者。
一個月前,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積極發展涉外法律服務,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em>這為中國涉外法治建設打下了一劑強心針,更為國浩全體涉外律師吹響了奮進的號角。
深化涉外法制建設,維護中外企業合法權益,加強涉外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國浩人自發自覺地感受到了作為一名中國法律人的光榮使命和責任,更將守正創新、積極探索,爭取在新時代涉外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