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由法制日報社中國公司法務研究院、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上海律師協會等機構主辦,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等協辦的“第六屆中國公司法務年會(上海)”在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的東方會堂舉行。來自各大公司的法務高管、司法系統相關人員、知名律師和學者逾200多人以“新監管與新思維”為主題,討論了當前中國經濟形勢、中國特色法律顧問、商業反腐的結構性治理與模式、公司法務人才流動及培養、中國企業法務的組織化之路徑探討、企業融資創新產品及法律規制、金融創新與監管政策的變化、律師在企業產業調整中的機遇與挑戰等問題。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管建軍律師應邀出席了本屆中國公司法務年會,并圍繞“企業創新融資工具及其法律規制”作精彩演講。
管建軍律師在演講中簡明扼要地理清了多種企業融資工具,包括并購債、供應鏈票據、綠色債券、可轉換票據、項目收益票據、永續債、熊貓債、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創新融資工具的特點,以及實務操作過程中的關注重點。此外,他還結合國浩在投融資領域尤其是資本市場領域完成的眾多經典案例,例如光大控股發行熊貓債、我國首個港口資產證券化項目——大豐港資產證券化項目等,和與會人士分享了國浩在企業創新融資工具方面的實踐經驗,演講內容可謂“干貨”十足。
管建軍律師指出,金融市場的發展就是不斷創新的過程,通過多種創新融資工具募集資金,是非金融企業在目前融資環境下的核心選項。而對于各種創新融資工具及其法律實務的了解乃至熟悉,是公司法務以及專業律師不可推卸的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