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內院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已取得律師執業證,有一定工作經驗,熟悉公司法、民法,能處理合同審查、擅長文書管理;
2. 邏輯嚴謹、務實勤勉、工作細致、積極主動,有良好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善于溝通,能承受工作壓力,具有較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慎獨能力強;
3. 形象、氣質佳,待人接物得體大方;
4. 明事理,為人大氣,品行端正,堅守職業操守,熱愛律師職業并有志于長期從事律師工作。
5. 投遞要求:郵件主題請命名“公司法/破產重整與清算+應聘律師+院校專業+姓名”。
1. 獨立起草法律文書、開展盡職調查等工作;
2. 審查合同,接受法律咨詢;
3. 開展法律檢索和法律研究;
4. 業務卷宗整理、歸檔工作。